勤益文教活動案創辦三2-001
創辦三2-001
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
基金會贊助勤益文教活動申請作業流程
1、目的:為協助國立勤益科技大學校務發展暨舉辦與提昇學術水準、端正社會風氣及校園倫理、倡導身心健康 2、依據: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文教基金會贊助勤益文教活動辦法。 3、範圍:以勤益行政及教學單位辦理之重要活動為贊助對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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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業流程 |
權責單位 |
執行時間 |
相關表冊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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相關單位
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 秘書室
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
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 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
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 相關單位/主計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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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日
二日內
一周內
二日內
擇期 活動結束後15日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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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金會贊助勤益文教活動經費申請表暨成果報告書 |
5、作業說明:
5-1、申請補助:請依本校行政規定程序辦理,活動贊助經費之申請分上、下學期辦理,上學期於九月底前,下學期於三月底前,由活動主辦單位塡妥「贊助勤益文教活動經費申請表」送交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彙整函送基金會。
5-2、收件彙整:由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收件並彙整送交秘書室簽發。
5-3、評估及審核:基金會常務理事董事會依活動重要性、目的及年度預算審查並核定贊助金額後,函覆勤益領取贊助款,主辦單位依校內程序支用贊助經費。
5-4、核發補助金:每一場次贊助經費依活動規模及重要性核定之,以不超過二萬元為原則。若有特殊情形經常務董事會通過得以專案方式補助之,贊助場次依本會年度預算辦理。
5-5、塡寫成果說明表:活動結束後15天內主辦單位備齊支出憑證(收據或發票)、經費支出明細暨成果說明表、活動相片3至5張送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函覆基金會結案,因計劃變更或物價變動致經費節餘或未支用時,應將結餘或未支用經費繳回基金會。
5-6、核銷:開立本校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,函覆基金會,相關單位逕向主計室辦理核銷事宜。
5-7、結案。
6、控制重點
6-1、活動主辦單位的申請是否符合贊助辦法。
6-2、活動主辦單位是否按時塡寫成果說明表、附照片與依規定核銷。
7、風險分析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