推動國際暨兩岸科技文化合作交流計畫創辦三2-003
創辦三2-003
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
基金會推動國際暨兩岸科技文化合作交流計劃申請作業流程
1、目的:為推動國際暨兩岸科技文化合作交流。 |
||||
作業流程 |
權責單位 |
執行時間 |
相關表冊 |
|
|
相關單位
秘書室
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
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 相關單位
財團法人張明王國秀
|
申請日
二日內
一周內
擇期
二日內
應於三個月內
擇期
|
|
5、作業說明:
5-1、申請補助:請依本校行政規定程序辦理,於成行前一個月,並塡具國際(含兩岸)交流計畫補助申請表,送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轉送基金會辦理。
5-2、收件彙整:由創辦人暨校友服務辦公室收件並彙整送交秘書室簽發。
5-3、評估及審核: 基金會擇期召開常務董事會審議,若有特殊情形經常務董事會通過得以專案方式補助之。
5-4、塡寫成果報告表:申請人於回國後三個月內應塡報成果報告表,經基金會董事長核閱後始予補助。
5-5、核發補助金:每案以補助兩人為限,每人補助上限金額為新台幣貳萬元整,同一年度,每人以補助一次為原則。
5-6、核銷:開立本校自行收納款項統一收據,函覆基金會,相關單位逕向主計室辦理核銷事宜。
5-7、結案。
6、 控制重點
6-1、申請人是否按時送交申請表,申請案是否符合辦法。
6-2、申請人是否按時塡寫成果報告書與依規定核銷。
7、 風險分析1